CITES监管欧洲鳗鲡国际贸易

2009年3月13日,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174个缔约国开始监管欧洲鳗鲡(Anguilla anguilla)的国际贸易

欧洲鳗鲡是种形似蛇的鱼,在多数欧洲国家被视为人类的珍馐佳肴。它广泛分布在欧洲与地中海盆地海岸地区和淡水生态系统中,在加勒比的马尾藻海繁殖。这种鱼长度可达1.5米。幼体的欧洲鳗鲡要花一到三年才能漂移到欧洲和地中海沿岸。年轻的欧洲鳗鲡又被称作“玻璃鳗”或“鳗线”。在河口或淡水生境下成熟后,它们会洄游到马尾藻海繁殖并死去。目前该鳗鲡在人工圈养条件下还不能成功繁育。

人们为获取鱼肉而捕捞成年鳗鲡,但捕捞玻璃鳗主要是为了在欧洲和亚洲水产养殖场饲养到可上市的大小。近年来,从欧洲捕捞的玻璃鳗中,有一半因此目的出口到中国、日本和韩国,每年将近2亿尾。

非官方估计显示,在上世纪90年代,每年捕捞约3万吨,一手销售价值2亿欧元,仅欧洲就有2万多人从鳗鲡渔获上获得持续收入。自那以后,鳗鲡捕捞量降至5千至1万吨,尽管鳗鲡捕捞量下降,但价值的持续上涨对渔业捕捞带来强烈刺激。

“鳗鲡不再像从前那样是欧洲和加勒比水域的常见物种” CITES秘书长Willem Wijnstekers表示“很多人以捕捞它们谋生,还有一些人属于水产业,把这些鱼育肥到可以上市的大小。如果不把欧洲鳗鲡的渔获限制在一个可持续的水平上,所有这些人的生计都将受到威胁。”他还补充道“CITES不能失去欧洲鳗鲡。”

生境丧失、河流建坝、气候变化影响洋流以及过度捕捞等因素导致了鳗鲡种群的极速下降。据估计自1980年以来,鳗鲡亚成体鱼数量已下降了95%-99%。但是鳗鲡自然存活率较高,因而只要少捕捞些年轻个体,野生种群即可得恢复。 
如今生效的CITES监管措施将有助于重建欧洲鳗鲡的可持续性渔业。自此之后,所有出口都需要附有出口许可证。出口国科学家必须确认欧洲鳗鲡的贸易水平不会有害于物种存活,而在其分布区中维持的种群规模要与欧洲鳗鲡在生态系统中角色相一致。

出口国需要重新估计其鳗鲡渔业管理,以符合上述要求。进口国也需要承担适当责任,保证所有进口鳗鲡都附有必须的CITES出口许可证。

更多背景资料见http://www.cites.org/eng/cop/14/prop/E14-P18.pdf
或联络CITES媒体官员Juan-Carlos Vasquez, 
+4122-9178156
juan.vasquez@cites.org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