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5日 CITES秘书处决定今后不再允许博茨瓦纳(20吨)、纳米比亚(10 吨)和南非(30吨)继续出口象牙。2002年原则上允许售卖象牙的前提条件是建立最新的监督大象非法猎杀(Monitoring of Illegal Killing of Elephants,MIKE)系统,以详细了解大象盗猎以及种群规模的基础数据。然而在本次的会议上CITES标准委员会确认,这个条件并未得到满足,因而不能继续销售象牙。预计在2007年海牙标准委员会的下一次会议上再继续讨论该问题。
2006年10月3日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CITES在一项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oU)中,一致同意以合作关系形式推动鱼类的可持续贸易发展。海马(Seahorses)、鲸鲨(Whale sharks )及加勒比海大凤螺(Caribbean queen conches)的国际贸易一直受到CITES的监管,同时这三个物种也属FAO管辖的商业开采的海产生物。(http//www.cites.org. 曾岩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