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7日CITES秘书处已收到40份由希望调整野生物种贸易规定的各成员国提交的提案,并在CITES网站(www.cites.org)上以其所提交的原文版本张贴了这些提案。CITES秘书处于2月底发布这些提案的科学和技术的初步评估结果。
成员国将在2007年6月3日到15日于荷兰海牙的成员大会上对这些修正案投赞同、否决或修订票以修订CITES附录。CITES附录II列入了那些需要一个许可系统来控制进出口的受威胁物种,而CITES附录I则列入了不允许商业贸易的濒危物种。
本次会议的提案少于往年,但对于商业珍稀木材和海洋生物的关注持续增加。成员国已经提交了将包括名贵木材、两种鲨鱼(角鲨及鼠鲨)、龙虾巴西种群、鳗鱼、锯鳐和珍贵的红珊瑚等列入附录的提案。即将到来的会议还将讨论黑凯门鳄、一些观赏性或药用植物,以及CITES的旗舰物种象。
非洲象提案反应了有关如何改进保护和持续利用这一物种的两种相反观点。事实上,博茨瓦纳和纳米比亚提交的提案将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和津巴布韦的象种群保留在附录II;坦桑尼亚提出将其种群从附录I转移到附录II。这些国家指出基于他们大象种群的象牙贸易是可持续的,而且是保护的有利工具。相反,肯尼亚和马里则提出对原牙加工过的象牙实施20年的贸易禁令,他们指出,允许任何象牙贸易都会增加猎杀大象。(http//www.cites.org:Country proposals on wildlife trade rules posted on CITES website. 曾岩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