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2日,联合国成员国一致通过该文件。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所述,该文件“肯定了基本原则——重建了必要承诺——指出了我们的新方向。
文件的283个段落中,有很多有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但是,在第203段特别提及了CITES在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达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文中写道:
“我们认识到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重要作用,这个国际公约站在贸易、环境和发展的十字路口,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当地人带来实在利益,保证进入国际贸易的物种不会受到威胁导致灭绝。我们认识到经济、社会和环境对于野生生物非法贸易的影响,因此要对供需双方都采取切实有力的行动。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强调多边环境协议和国际组织间有效国际合作的重要性。我们还强调基于一致性标准列入物种的重要性。”
“现今,每天有七亿人正在以包括药物、食物、服装、家具、香水和奢侈品的形式消费生物多样性,而我们对于自然的采集能力似乎是无限的。1973年3月所缔结的CITES如今更需要确保被列入CITES的野生生物国际贸易是合法、可持续和可追溯的。”CITES秘书长约翰•E•斯甘伦说。
“过去37年来,CITES付出全球的最大努力将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概念赋予实际意义,为当地社区和全球环境贡献重大效益。”斯甘伦补充道。
“今天我们还面对涉及野生生物走私的有组织犯罪。野生生物走私会导致一些物种灭绝,剥夺当地人合法发展的选择,及政府的潜在税收。我们必须遏制这些掠夺国家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走私行为。而且我们已经加强行动,包括通过抗击野生生物犯罪国际联合会来处理这些严重犯罪,”斯甘伦先生说。
斯甘伦先生作为指导委员会成员参加了6月17到20号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署环境可持续司法,治理和法律世界大会。会议由CITES秘书处与里约热内卢国家司法协会共同主办。DELC通过UNEP支持了秘书处参加里约+20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