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濒危物种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策初论

孟智斌 (国家濒科委)

 

一、前言

20021010日,中国国家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卫生部等8个部委联合颁布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年至2010)》(以下简称纲要),其规定的5条基本原则中的第二条就是“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充分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资源和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特别要注意对濒危和紧缺中药材资源的修复和再生,防止流失、退化和灭绝,保障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回顾我国直到二十世纪80年代数千年野生中药资源的利用历史,主要因为药材采集而导致灭绝或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仅有人参等寥寥数种。而从此之后的二十多年,虽然我国在自然保护和物种保护方面投入了空前的努力,但物种濒危的状况也同时以空前的速度在发展。药用动植物濒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物种栖息地的丧失和破坏等,显然同时也不能否认,在已经遭受其它环境和人类巨大压力的情况下,不合理的利用将使物种的生存状态雪上加霜。

直至上个世纪初中医药及其它民族医药(以下统称为中医药)一直是我国人民唯一的医疗保健体系,既是在现代依然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责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2001年统计数据表明,全国2080所中医院共诊疗1亿64百万人次,每职工担负的平均诊疗人次为484,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是65元;4112所其它综合医院诊疗5亿58百万人次,每职工担负的平均诊疗人次为372,平均每诊疗人次医疗费用是94元。而从业人员数,前后者的比例近110。另我国农村有5万多个中西医结合的乡镇卫生院;95%的西医医院设有中医科或中医病房,其就医人数占总就医人数20%以上(李学勇,2002)。可以看出,中医药具有成本费用较低的特点,并具有易于应用的优势。在过去几十年正是依靠了“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才有效的保证了我国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现已有中成药生产企业1107家,40多种剂型,品种规格8000余种,产量37万吨(冉懋雄,2002)。

就目前中医药的发展态势和自然资源状况而言,两者之间的脱节现象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早在1983年,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自然基金会在泰国所发布的《清迈宣言》中就指出:由于生境地遭破坏及开采方式不符合永续利用原则,引致药用植物绝种,情况日趋恶劣,已致到不可接受的地步。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人民需求迅速提高,中药的品种数量和产量急速扩张的形势下,如何使中药濒危物种资源和现仍较丰富的其他物种资源得到保护、恢复、发展和可持续利用,保障中医药事业的资源基础,是我国科学研究工作者、管理人员和经营者所面临的不可回避的课题。本文拟就国家2002年至2010年《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中,在“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下所规定的,涉及野生中药资源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就个人的认识作些初步的分析和讨论。

本文所讨论的中药药用物种是基于我国中医药理论和民间经验,利用于疾病治疗、卫生保健的生物物种。

二、中药药用动植物物种资源状况概述

首先有几组数据需要明确概念或者性质。

1.中药资源种类

根据第三次中药资源普查的结果,我国共有中药资源12807种,其中植物11146种,动物1581种,其余的为矿物等(吕志坤,2000)。这里所说的中药资源不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中所列物种,也包括地方中药标准中所列物种,还包括不在上述两类标准之内但民间习用的药材物种。地方中药标准和民间(包括少数民族)习用的药材物种占全部中药资源的大部分,如在《四川省中药材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列入药典的只占11%。

2.收购品种

收购品种指由国家药材经营部门收购的中药材种类,其中常用药材有400多种,品种共1000多种,其中80%来自野生(甘师俊等,1998)。范洪哲等(1999)报道,全国开展人工栽培饲养的动植物药材有300多种,其中有200多种可以大量生产供应,年产量占总收购量的一半左右。陈峰(2001)报道,全国中药材栽培面积大于40万公顷,基地600多个,常年栽培药材200种左右,年产量25万吨,产量占中药材收购量的20%左右。上述种养药材产量比例的差别可能源于其总收购量的性质,是全部收购品种,或是常用种类,或仅为栽培种类,文中都没有明确指明。贺颖舫(2001)指出,我国常用药用资源品种有400多种左右,每年收购量达6000多万公斤,其中30%是野生资源。

3.贵重药材

贵重药材被誉为是中国药材中的珍品。1981年,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在关于贵重药材品种的通知中,将麝香、牛黄、人参、三七、黄连、贝母、鹿茸、冬虫夏草、天麻、珍珠、熊胆、枸杞子、杜仲、厚朴、全蝎、肉桂、沉香、山茱萸、蟾酥、金银花、巴戟天、阿胶、犀角、广角、羚羊角、乳香、没药,血竭、砂仁、檀香、公丁香和西红花等30多个品种列为贵重药材。可以看到“贵重药材”并不完全等于“濒危动植物药材”。如其中的牛黄、阿胶等来源于家畜。熊胆、鹿茸、厚朴等已被大规模种养生产,但野生者为濒危物种。

4.濒危动植物中药材或中药濒危物种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公布了重点保护中药常用的76种药用动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包括药用动物162种,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中有药用植物168种(范洪哲等,1999);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列入附录的有51种(范志勇,2000);共计451种。其中有的重复,如羚羊角(高鼻羚羊)既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也是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I物种;有的是以类群来表示,如石斛就可能包括多达38个种。排除这些因素我国中药材涉及到的濒危物种至少有400多种。一般在没有指明的情况下,所谓中药濒危物种即是指上述条例、名录和公约中包含的物种。

通过上述,可以粗略估算我国中药涉及到的濒危物种情况。动植物中药资源种类共12727种,濒危物种的比例约为3%,即使排除来源于作物、家禽、家畜和国内无野生的种类,此比例应不会超过5%。我国高等植物共约30000种(陈灵芝,1994),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约1700种,占约6%;鸟、兽、爬行、两栖类共2335种(陈灵芝,1994),国家重点保护动物573种,除去鱼类和其它无脊椎动物后约533种,占21%。药用植物中濒危物种的比例约为2%,药用动物中濒危物种的比例约为30%。这些数据表明,虽然总体上中药资源种类中濒危物种的数量比例不大,但在某些类群却占有很高的比例。

我国公布的有关保护物种的名录均已有十多年或近二十年的历史,上述数据也只能说明当时或以前的情形。之后正是我国经济空前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的发展和人民脱贫致富的迫切需要有效和快速的资金积累,我国地大物博所蕴含的丰富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无可置疑地成为了优先考虑的利用对象之一。中成药产业的迅速扩张,药材经营体制的变革,以及中药材资源在食品、饮料、保健品、其它卫生产品和出口贸易中的无节制扩大利用,不但对原有的濒危物种产生愈来愈严重的威胁,同时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野生中药物种资源减少、衰竭甚至濒危。这期间有许多野生种类的人工种养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范洪哲等,1999),但这些种养并没有在总体上实质性地减轻对野生资源的压力。

野生动物类中药材过去就较多的涉及到濒危物种,现在的情况更为严重。如麝、穿山甲、蛇、龟、鳖等过去均有非常丰富的资源,目前都已处于濒危甚至灭绝的境地。导致这种状况或许并不主要由于中药材的利用,而是由于食品和保健品等的开发和滥用。目前更应高度重视的是大量野生植物类中药材的资源状况。由于种种原因,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对野生动物的关注程度要远远高于野生植物,许多野生植物物种资源就在这种忽视中衰竭。

附表一为根据笔者手头少量资料统计的部分中药材目前的资源状况。

从附表一,可以根据资源的来源和丰富程度将中药材分为如表一列出的几种类型。

由于资料和时间的限制,笔者不能做一个较全面的分析,但就目前中药资源变化的趋势看,对表一几种资源类型中种类的变化所作的大致判断是:渐危型种类将快速增加,替代型种类次之,濒危型种类再次之,丰富型种类将缓慢减少,安全型种类基本无变化。

关于目前中药资源中野生物种的利用量问题有多种说法,如前述的有80%的品种来自野生(甘师俊等,1998),种养药材年产量占总收购量的一半左右(范洪哲等,1999),栽培药材产量占中药材收购量的20%左右(陈峰,2001),每年收购6000多万公斤的常用药用资源中的30%是野生资源(贺颖舫,2001)。这些数据之间都有一定差别,从其文中内容看,应不会超过用于饮片和中成药的10001200余种药材品种的范围,而这些品种仅占全国中药资源种类的10%左右。因此从总体来看,可能彭华等(1996)提出的“目前中药品种的80%,商品数量的60%还是靠野生资源”和邹建强(2000)“在常用中药材种中,用量的70%为家种的,但品种只占30%,余下占30%用量的野生药材占有70%的品种”的说法比较接近实际情况。作为比较,陆善旦等(2002)年调查玉林中药材市场共有种类535种,其中野生品种335种,占63%

三、纲要的有关规定及其它一些背景资料

中药现代化发展的基本原则中的第二条“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充分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资源和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特别要注意对濒危和紧缺中药材资源的修复和再生,防止流失、退化和灭绝,保障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重点任务是:1)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立野生资源濒危预警机制;保护中药种质和遗传资源,加强优选优育和中药种源研究,防止品种退化,解决品种源头混乱的问题。2)建立中药数据库和种质资源库,收集中药品种、产地、药效等相关的数据,保存中药材种质资源。3)加强中药材野生变家种家养研究,加强中药材栽培技术研究,实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产业化生产;加强植保技术研究,发展绿色药材。4)加强中药材新品种培育,开展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的替代研究,确保中药可持续发展。

主要措施为:从中药资源保护的实际出发,调整保护品种,规范利用野生中药资源的行为,充分体现鼓励中药材人工种植、养殖的基本政策。

国家科技部“九五”中药现代化与产业化开发项目共列12个专题,其中与野生资源有关的是专题四濒危野生中药材人工栽培技术的研究 。下设子专题有研究濒危野生中药材的生态生物学特征和研究野生中药材野生变家栽的关键技术。

199910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医药与濒危动植物保护协调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的主要精神是讨论如何保护药用濒危物种和药用生物多样性,提出“开展人工栽培饲养,是保护野生资源和保证药用的最重要手段”(范洪哲等,1999)。

2002年在成都召开的“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的三大焦点是“创新、保护和标准”,保护既是对中药材资源的保护(中国医药报,20021114日)。专家们指出:先开发后保护的观念成为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最主要障碍之一;应尽快开展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宏观管理系统,采取行政手段对资源开发进行科学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珍稀濒危物种的种质保存,变野生药用植物为家种,扩大药用资源,提高现有药用植物资源的再生能力和内在质量。

四、讨论和建议

资源是产业发展的基础,这在当代社会可以说是一种常识。关键问题是如何去保持和发展这个基础。纲要提出“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作为中药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之一,无疑充分体现了这种认识。但从其规定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看,似仍有一些需要明确的地方。

建国以来,全国性的中药资源普查分别于1960-1962年、1969-1973年和1983-1989年共进行了3次,每一次普查都促使中药有较大的发展。我国习惯于以专项普查的形式来阶段性的摸清家底,如林业资源普查、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水产资源普查等等。在过去这类普查基本都是以发现新的资源种类和资源量储量为主要目的。不能否认,这种形式在过去经济较为落后,开发能力有限,谋发展的时期对经济的发展可以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在今天经济已相当发达,特别是社会政治体制和经济实力可以迅速形成对某种资源的巨大开发力时,沿用过去“资源普查”的模式来作为资源开发、保护的基础至少不可能起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资源的作用。如1983年开始的中药资源普查,其结果直至九十年代初期才正式公布。

长期以来我国野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利用中有一种倾向或观念:先开发后保护。即对已成事实的濒危物种无论是保护还是利用(哪怕已被大量人工饲养的物种)都有严格的法律保护规定,设置大量的研究、驯养、种植项目来竭力挽救其免于灭绝和发展种群数量。而对目前那些资源仍较丰富,仍被大量利用的种类,还没有或虽有但没有严格执行有效的管理措施,来避免它限于濒危境地。在这种观念自觉或不自觉的支配下,许多原本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基本按照图一所示的过程趋于濒危。

在图一所示的过程中,由于野生资源的利用成本较低和更“地道”(彭华等,1996),很少有种类在第二阶段就开展大规模的种养。更多的种类是在濒危后、或野生资源虽有相当数量但大大低于需求量时进行规模化的种养。

从上节所列的背景资料看,这种倾向继续下去的可能性很大。无论是纲要规定的任务,还是国家的重点项目,以及绝大部分有关“中药现代化”中资源问题的论述,注重的仍是濒危物种的保护、种质资源保存和人工种养研究(陈峰,2002;顾海鸥,2002;高海泉,2002;甘师俊等,1998;徐美菊等,2003;范洪哲等,1999;贺颖舫,2001)。如果这种倾向持续下去,我国濒危物种的继续增加是不可避免的。这也许就是导致近二十年来我国虽空前加大了自然环境和野生生物保护的力度,濒危物种却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之一。有研究者预测:在近几年内,石斛、降香、天麻、羌活、藁本、黄芩、猪苓、白芨、胡黄连、毛慈姑、小玉竹、柴胡、关防风、关白附子、红大戟、节昌蒲、天龙、赤芍、苍术、升麻、白鲜皮、龙胆草、木通、苦参、穿山龙、柴葛根、水蛭、九香虫、桑螵蛸、蝉蜕等等将受到灭顶之灾(戴伟,2003)。因此在加大濒危物种保护的同时,应以同样的力度加大对现正在利用和今后新开发利用的“资源物种”的管理。中药资源的普查是必须的,但同时更应对现有的中药资源,特别是野生资源,进行实时的动态管理。在此意义上,建立“野生资源濒危预防机制”比“预警机制”更符合“持续利用”的含义。

鉴于上述,建议:

⑴、建立中药材资源持续利用开发评价体系

这个体系应与资源开发的经济可行性论证同等重要,并纳入国家的有关法律。评价应由独立的科学权威机构进行或审议。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资源的分布、蕴藏量、年增长量、年消耗量、开发的区域范围、对生物环境和物理环境的益害分析(或环境成本分析)、替代资源种类、人工种养的可能性等。在此基础上,严格限定企业或者区域对该资源的利用数量。开发量的增加只能来源于人工种养或原有资源量的增加,这同样必须经过科学的论证。由此从一开始就可在较大程度上保证资源开发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该体系的实行可以借鉴或纳入我国现行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际上,野生生物资源(特别是植物资源)的开发所产生的影响,不但会对开发地区的物种产生直接威胁,对本地和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及程度也往往比单一建设工程要大的多,而且一旦导致破坏,要恢复或者弥补其损失需要极高的人力和物力的代价。近年肆虐我国西部和北方地区的沙尘暴天气、严重的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问题,就是明显的例证。

⑵、严格限制中药材市场的自由经营品种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国家放开了对大部分药材的管制,不但一些传统的中药材市场得以恢复,而且新建了多个中药材市场。除少数几种如麝香、甘草、杜仲、厚朴实行国家统一收购外,其它品种全部放开,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流通渠道的"活跃"景象,虽扩大了购销繁荣了市场,另一方面“百业经药”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相当程度的混乱(彭华等,1996)。药材集贸式的专业市场,貌似庞然大物,实则为小商品经济、小而散的零星个体户的拼合(章金刚,2002)。由于管理、地方保护主义、经营者素质等各种原因,市场内违规经营中药饮片、毒性药材、国家保护动物和造假售假的现象十分严重(黄青森,2002)。其中最大的问题是资源利用的无序性和盲目性。在计划经济时期,通过各级药材经营部门,国家可以准确地掌握资源的生产量和消耗量,并可及时严格地予以控制。现在,按国家规定有些中药材仍属国家专营或者需其它的许可,但大部分种类没有规定或有规定但没有严格执行,使我国野生药材资源的利用大部分处于来源不明、数量不清的局面。如果不尽快纠正这种局面,中药材资源的持续利用不可能全面实现。

建议在中药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根据资源的来源、资源量、使用量等划分国家专营、企业注册经营、自由经营等级别,确定每个级别的种类名录并根据情况随时调整。该名录的确定与调整应由独立的权威科学机构进行。不但要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也必须追究相应主管部门的责任,不如此不可能打破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建立中药数据库的同时应建立中药材资源和贸易数据库和监测网络,以便及时了解其资源动态。

⑶、加强中药材资源持续利用政策和技术的研究

在我国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和研究领域,似存在这样一种倾向:持续利用即一般意味着发展人工种养。这在纲要中也有所反映,其中没有明确规定对野生资源如何进行持续利用。这里有认识上的偏差,即仍没有对野生物种作为人类生存环境必要部分的功能重要性给于足够认识,在习惯上或潜意识中仍将它们作为生产资源对待。当然,只要人工种养成功,生产就能获得足够稳定的资源供应,对野生资源无疑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保护作用。但目前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野生中药物种全部进行人工种养,而且如果国人的用药观念不改变,野生的药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将还会远远高于人工种养的(彭华等,1996)。此外野生的生产成本一般要低于人工种养。即使野生物种濒危并受到国家严格保护,民间继续利用的威胁依然不会消失。人参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野参与园参价格差别可达千倍万倍。人工种养得再多,如果对野生资源的保护、恢复和发展没有实质性的帮助,这不符合或至少不全部符合“可持续利用”的本来意义。

因此,必须结合上述措施切实加强野生中药资源持续利用的政策和技术方面的研究。如麝,按照它的生物学特性、在我国曾有的分布面积和数量、人工养麝取香的技术等,在理论上完全有可能,在实践上也很有可能做到在不伤害野麝生存的基础上获取麝香。

同时,对人工种养应切实落实有关鼓励政策。目前在野生中药资源管理政策中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是这些资源的权益归属问题。我国五十余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证明,在明确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前提下,使用权和收益权的个人化和市场化可以极大的提高生产力和生产效益。如农村的土地承包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解决了长期困扰国家的粮食问题。有报道指出,内蒙部分地区将肉苁蓉的管理和收益划归承包草原的牧民,可以取得了良好的资源保护效果(赵润怀等,2002)。可否将此推广,依照土地或森林、草原承包的方式,将野生中药资源在有关法律的规定下承包给土地使用者,让保护者得其益,得益者须保护,使保护和利用之间形成良性循环。这也就是《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的“为了确保有限自然资源能够满足经济可持续高速发展的要求,中国必须执行‘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增殖并重’的方针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 ’的政策,依靠科技进步挖掘资源潜力,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有效配置资源,坚持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的道路。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必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使资源开发、资源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⑷、严格控制人工种养实验研究的规模、范围和技术方法

在“加强中药材野生变家种家养研究”时,应在严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其规模和方法。此方面的深刻教训莫过于我国的人工养熊和活熊取胆,虽然目前的技术方法已有极大的进步,熊胆产量也已供大于求,但开始阶段的滥养和有悖于现代文明的饲养方法,对野生熊类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特别是对我国国际形象的损害遗留至今。

相对于国家资金,民间资本具有灵活和追求更大利润的特点,加上地方发展经济的要求,一旦某种资源由于资源量的减少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且价格开始快速上涨,民间资本可以迅速聚集形成众多的人工种养实验项目。由于科研人员、设备和适用技术的缺乏,在实验过程中往往要大量消耗野生个体。为了收回成本甚至盈利,这些项目可能在实验还没有取得完全成功甚至基本成功时,即开始夸大的宣传并炒卖种源,引起更多同类项目的启动,需要更多的种源,导致种源价格急剧上升。形成这种局面后,一旦人工种养种源不能满足需求,对已处于衰竭状态的野生资源必定形成摧毁性的掠夺。对此问题如果不引起足够的注意,为可持续利用的种养实验研究将会不断地导致野生资源种群的进一步濒危。

⑸、加强对外宣传的科学性

中医药是我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必须发扬光大。它作为目前世界仅有的两大医疗体系,也一定能为人类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但同时也应看到中药的物质基础目前仍然主要直接依赖于野生动植物资源,这种依赖性不能不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产生压力,有时甚至是巨大的压力。在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和健康要求空前高涨的今天,如果没有有效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这种压力很可能导致一些物种的急速衰竭或灭绝,这是不可回避的。

同样对于一些国际上的不公正舆论和压力,也不能一味回避和退让。实际上有些物种资源的破坏是源于对外出口。如甘草,自1980年起,我国每年出口甘草一般都在万吨以上,有时多达2万余吨(贾谦等,2000),相当于或大于国内的用量。过度开发甘草已对我国西北地区的环境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其资源也已急剧减少(范志勇,2000)。作为发展中国家,利用自然资源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是必然的。科学技术、管理措施、人口素质的落后有时不可避免的要导致资源的过渡开发利用。作为发达国家,不应一味的指责或以经济制裁为手段来强迫发展中国家纠正在资源利用和物种保护中的某些失误,而应以人力、物力、科学、技术的帮助来提高后者的利用管理水平,以达到双赢的效果。

作为一个泱泱大国,中国必须切实加强国内资源利用的科学管理,真正做到可持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担负起在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中的相应责任。同时对于国际上一些不公正的指责,必须在掌握充分科学数据、区别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的基础上,据理力争。不如此,这些不公正的指责将对我国中医药现代化和走向世界事业的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干扰。

 

参考文献、附表(略)

原文发表于《科技导报》2008年7月28日。

表一、中药材的资源类型

资源类型名称
资源分布形式
物种举例
濒危型
野生:---
种养:无 +
巴东木连
穿山甲
石斛
渐危型
野生:-- -
种养:无 +
阿魏
刺五加
蛤蚧
替代型
野生:--- -- -
种养:+++ ++
大黄
梅花鹿
杜仲
丰富型
野生:+
种养:+++ ++ + 无
车前草
蒲公英
益母草
安全型
全部来自种养
当归
枸杞
苦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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