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西南地区CITES履约执法经验交流会

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海关总署缉私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主办,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东亚野生物贸易研究委员会、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协办的“泛西南地区CITES履约执法经验交流会暨敏感物种履约执法情况通报会”于20071119-24日在云南召开。

参加会议的代表来自国家濒管办、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海关总署缉私局、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等部门和云南、海南、广东、浙江、广西、西藏、贵州、重庆、甘肃、青海等10个省区海关、森林公安、保护、濒管办办事处,以及深圳海关、黄浦海关、国家濒管办深圳、北海检查站,云南省林业、农业、工商、检疫、边防公安、云南省濒科委等方面的代表。参加会议的还有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东亚野生物贸易研究委员会(TRAFFIC-East Asia)、山水自然保护中心(CI)等组织的代表。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交流各地、各部门履约执法经验,特别是借鉴广东、云南两个省份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整个南部和西南地区履约执法工作上新水平,进一步落实《公约》决议决定,促进打击走私虎豹、象、藏羚羊以及两爬类濒危物种活动的深入开展。

围绕上述目标,会议通过全体会议、森林公安与海关系统分别会议、口岸现场会议等形式,先后进行了如下方面的交流和讨论:

 《公约》有关执法决议、决定的新要求以及国际野生动植物执法组织执法形式和机制介绍;

 云南、广东在建立履约执法协作体系做法和经验交流;其他8省区履约执法以及控制敏感物种非法贸易工作情况交流;

 IFAWTRAFFIC代表分别就敏感物种非法贸易情况调研监测、ETIS推动和执行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敏感物种的执法提出推动工作意见;

 海关、森林公安、保护部门在控制虎豹、象牙、藏羚羊、两爬类非法贸易情况回顾;对加强后续工作作出部署和推动。

会议认为,围绕履约,多年来国家濒管办会同各级海关、森林公安、工商、保护以及科研部门,建立健全履约执法联系协调机制,积极采取行动推动各项履约工作向前发展。各相关国际和国家保护组织也积极参加和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实践证明,通过各部门、单位的积极协调、配合,对推动《公约》的执行、加强野生动植物贸易管理、打击和遏制走私濒危物种违法活动,树立我国在履约事务中的积极影响和良好形象起到了十分积极的、良好的作用。在进行上述工作过程中,许多地方和部门、单位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合作协调机制的内容和范围,提高工作效率,使得濒管办、保护、海关、工商、公安、检疫、边防等多部门的协作愈加密切,团结一致,在管理、执法、交流培训、技术鉴定、宣传教育等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各省各地特别是南部、西南、藏区五省的履约执法工作产生重要的影响。广东、云南等省的工作成绩突出,其作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会议就如下方面形成后续措施行动共识:

我国南部、西南部地区生物多样性丰富,与毗邻的东南亚、南亚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活跃。通过有关国际保护组织调研情况介绍以及各地情况回顾,该地区仍存在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的压力和挑战,许多敏感物种及其产品走私案件时有发生,对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安全造成威胁,对国家履约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应予以特别关注和重视,应继续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打击。

在过去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别进行保护、管理、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本省区部门、单位的履约执法协作、沟通信息、联合行动十分必要和重要。在南部和西南部地区,加强省区间的多部门、单位(包括保护组织)间的信息交流、执法协作更为必要和急需,是应对本地区履约执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所必须的工作,应该加以推动。会议倡导的“泛西南履约执法协作办法”的讨论,是这个进程的推进,各省区根据会议的精神分别加以推动完善。

要进一步加强同毗邻国家的履约管理和执法信息交流,提高打击跨边境执法的有效性。今后一段时期要加强口岸宣传,对来往人员进行教育;要在“湄公河履约执法会议”、“泛东盟履约执法交流”等基础上,继续推进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适时组织我一线相关履约管理和执法人员到周边临国进行交流考察,密切与邻国的履约执法协作关系。

会议就去年以来在藏区省份虎豹皮、藏羚羊非法贸易情况以及执法情况进行回顾,总体感觉目前情况好转很大,较少发现穿戴虎豹皮服饰和走私案件,偷猎藏羚羊案件大幅度下降,说明过去的一系列执法、宣传措施正在取得成效。但是,在个别地方和时间还有非法贸易、加工情况存在,必须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和行动。

会议过程中,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河口口岸野生动植物贸易情况,与河口县政府、海关进行了交流,并在河口海关举行了“口岸履约执法宣传牌”挂牌仪式,各方代表发表了讲话。而后,全体代表参观考察了大围山自然保护区。

(文:国家濒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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