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座谈会召开

2006830日,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座谈会,以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和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工作的健康发展。

 

91日起施行的《条例》是继《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后,我国制定发布的一部专门规范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活动的重要行政法规。这部法规的施行,标志着我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

 

座谈会由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主持。与会者在发言中表示,将按照《条例》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共同努力,把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事业推向一个新阶段,为我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长威廉姆?温斯泰克先生专门来信祝贺《条例》的发布实施。

 

我国1981年正式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同时,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代表我国政府履行该《公约》。26年来,我国认真履行公约义务,严格执行公约规定,履约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立法进程相对滞后,现行法律法规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方面的规定较为原则,难以适应加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的要求,很多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裁,导致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无法可依,非法进出口活动严重,诱发了乱捕滥猎和乱采滥挖行为,导致国内野生动植物资源过度利用,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受到威胁。由于缺少履行该《公约》的专门国内法规,我国因此被《公约》秘书处评估为履约立法二类国家。

 

赵学敏向与会者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过程与背景。他说,这部《条例》是在国务院法制办组织领导和主持下,由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以及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机构国家濒管办共同配合起草的,得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412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42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5号令颁布,自91日起正式施行。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会上表示,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维护中国粮食与生态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人类的衣食住行都与其密切相关。它还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保存着丰富的遗传多样性,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中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许多野生动植物资源急剧减少甚至消失。”范小建说,国际交流日渐频繁,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剧增,如果管理不当,必将造成种质资源流失,导致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国家生态安全。 他表示,即将实施的《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农业部作为主管部门之一,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会上发言说,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5年来,我国政府本着对社会、对人类、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约义务,坚决执行公约的规定和决议,建立健全了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履约机制,建立了一套以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为基础、各种管理措施相配套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机制,形成了集中对外履约、部门分工负责的履约形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履约工作。张建龙表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履行好国际公约,需要林业、农业、外交、海关、质检等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掌握好条例的各项内容;二是抓紧制定配套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工作;三是加强合作,严厉打击非法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四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大加强与公约秘书处的联系,主动参与公约国际事务,自觉执行公约各项规定和决议,不断扩大国际影响。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司长王振江在会上表示,《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它是有效保护国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我国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秩序的重大举措,是依法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今后,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

 

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蒋志刚在会上介绍了国家濒科委在我国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职责和作用、基本机构设置、《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蒋志刚说,《条例》颁布是我国又一个环保立法的里程碑,标志中国在野生动植物管理方面全面走向法制化的轨道。我国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来,有关履约机构相互支持,从国家大局出发,以CITES公约、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坚持合理、高效的原则,开展了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的管理工作。尽管我国的动植物物种繁多,物种濒危面广,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高,加之国境线、海岸线长,管理难度大,然而,在有关部委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为履行CITES公约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入公约25年以来,我国国家履约机构作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顺利地完成了国家的履约任务。蒋志刚表示,今后,国家濒科委将一如既往,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分担履约责任,提供科技支撑,乘《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东风,协助国家濒管办,完成国家的履约任务,无愧于国家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濒危野生动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长威廉姆.温斯泰克先生为座谈会发来了书面讲话。他说,即将生效的这部新法规,证明中国决心保护受威胁的和濒危的野生生物资源,对中国的又一进步表示欢迎;对中国政府作为CITES常委会地区代表,近年来开展的一系列卓越的工作,表示感谢。

 

Conversazione on the Regulations on Import and Export of Endangered Species

 

30 August 2006, State Department Law office,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and Stat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jointly held a conversazione on the Regulations on Import and Export of Endangered Species (RIEES). As a national law to adopt CITES in China, RIEES will be in operation from 1 September 2006. The leaders of these three state departments all emphasized that China will fully implement RIEES and continue to enforce CITES to conserve the biodiversity both in China and the world. Willem Wijnstekers, the Secretary-General of CITES, addressed his written statement, and expressed his appreciations for RIEES. (孟智斌 编自《绿色时报》、新华网等新闻报道和座谈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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