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7日至5月1日,国家濒科委常务副主任蒋志刚研究员应《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秘书处的邀请,作为CITES评价大宗贸易回顾咨询工作组专家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美国鱼与野生动物管理局国家保护培训中心参加了“CITES评价大宗贸易回顾咨询专家工作组”会议。
该会议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一次专业会议,也是继2012年6月在德国召开工作组会议的第二次。蒋志刚研究员作为该咨询工作组成员,既参加了其会议研讨,也参与了其工作组的通讯讨论。有关结论或结果最终将形成CITES公约评价大宗贸易回顾程序议案,提交2017年在南非举行的第17届CITES公约缔约国大会表决,形成决议。
参加会议的有:公约秘书处的代表,非洲加纳、喀麦隆、坦桑尼亚、马达加斯加等国的代表,欧洲挪威、瑞士、英国和北美洲美国等国的代表,以及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东亚野生物国际贸易监测组织(Traffic)、联合国环境署-世界保护监测中心(WCMC)、欧盟、加拿大科学机构工作组的代表。与会者认真听取了公约秘书处的报告,全面回顾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2.8号(第13次缔约国大会修正)决议“附录2物种大宗贸易回顾”的目的和随后的执行过程;并听取了大宗贸易回顾的案例研究;与会代表认真评估了附录2物种大宗贸易回顾的受权调查范围和运作方式,就大宗贸易物种回顾的物种选择、与当事国的通讯沟通方式、大宗贸易回顾的分类、动植物委员会对大宗贸易回顾报告的建议和建议的执行,以及非公约文本第4条事务(Non-article IV issue)进行了充分讨论,评价了大宗贸易回顾对保护濒危物种的影响,逐条讨论了专家组形成的文件。最后,咨询工作组通过了第17届CITES公约缔约国大会表决的“大宗贸易回顾”提案草案。
“大宗贸易回顾”是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为了预防国际贸易导致野生动植物种灭绝的措施之一。每次缔约国大会之后,联合国环境署-世界保护监测中心(UNEP-WCMC)根据该中心的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数据监测,向CITES公约动植物委员会报告那些国际贸易量在过去10年急剧增长和大幅度波动的野生动植物种。通过公约动植物委员会对这些野生动植物种研究评估后,挑选其中有必要开展“大宗贸易回顾”的种类,通知国际贸易公约秘书处会选择启动这些物种的“大宗贸易回顾”评估,要求出口国就这些贸易物种的是否会危及其在野外的生存进行评估,向公约动植物委员会提交大宗贸易回顾评估报告。其中一项是要求出口国提供有关出口野生动植物的信息报告,另一项是要求出口国采取行动,制定野生动植物的出口限额。出口国的履约机构可以自行或聘请专家完成“大宗贸易回顾”,也可以由公约秘书处聘请专家和专业机构完成“大宗贸易回顾”评估报告。然后,公约动植物委员会对出口国或专家和专业机构提交的报告进行评估,向公约常委会报告,提出是否将该物种从大宗贸易物种名单剔除或暂停该物种贸易的建议,最终决议由公约常委会和缔约国大会做出。
由于“大宗贸易回顾”过程的工作量大、时间长,会议代表对大宗贸易评估过程的透明性和时效性进行了研讨,并建议对附录2物种大宗贸易回顾的运作方式进行修改。
蒋志刚常务副主任全程参加了本次会议,并针对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履约能力状况,就附录2物种大宗贸易回顾的运作方式和决议草案发表了意见。
该会议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一次专业会议,也是继2012年6月在德国召开工作组会议的第二次。蒋志刚研究员作为该咨询工作组成员,既参加了其会议研讨,也参与了其工作组的通讯讨论。有关结论或结果最终将形成CITES公约评价大宗贸易回顾程序议案,提交2017年在南非举行的第17届CITES公约缔约国大会表决,形成决议。
参加会议的有:公约秘书处的代表,非洲加纳、喀麦隆、坦桑尼亚、马达加斯加等国的代表,欧洲挪威、瑞士、英国和北美洲美国等国的代表,以及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东亚野生物国际贸易监测组织(Traffic)、联合国环境署-世界保护监测中心(WCMC)、欧盟、加拿大科学机构工作组的代表。与会者认真听取了公约秘书处的报告,全面回顾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2.8号(第13次缔约国大会修正)决议“附录2物种大宗贸易回顾”的目的和随后的执行过程;并听取了大宗贸易回顾的案例研究;与会代表认真评估了附录2物种大宗贸易回顾的受权调查范围和运作方式,就大宗贸易物种回顾的物种选择、与当事国的通讯沟通方式、大宗贸易回顾的分类、动植物委员会对大宗贸易回顾报告的建议和建议的执行,以及非公约文本第4条事务(Non-article IV issue)进行了充分讨论,评价了大宗贸易回顾对保护濒危物种的影响,逐条讨论了专家组形成的文件。最后,咨询工作组通过了第17届CITES公约缔约国大会表决的“大宗贸易回顾”提案草案。
“大宗贸易回顾”是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为了预防国际贸易导致野生动植物种灭绝的措施之一。每次缔约国大会之后,联合国环境署-世界保护监测中心(UNEP-WCMC)根据该中心的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数据监测,向CITES公约动植物委员会报告那些国际贸易量在过去10年急剧增长和大幅度波动的野生动植物种。通过公约动植物委员会对这些野生动植物种研究评估后,挑选其中有必要开展“大宗贸易回顾”的种类,通知国际贸易公约秘书处会选择启动这些物种的“大宗贸易回顾”评估,要求出口国就这些贸易物种的是否会危及其在野外的生存进行评估,向公约动植物委员会提交大宗贸易回顾评估报告。其中一项是要求出口国提供有关出口野生动植物的信息报告,另一项是要求出口国采取行动,制定野生动植物的出口限额。出口国的履约机构可以自行或聘请专家完成“大宗贸易回顾”,也可以由公约秘书处聘请专家和专业机构完成“大宗贸易回顾”评估报告。然后,公约动植物委员会对出口国或专家和专业机构提交的报告进行评估,向公约常委会报告,提出是否将该物种从大宗贸易物种名单剔除或暂停该物种贸易的建议,最终决议由公约常委会和缔约国大会做出。
由于“大宗贸易回顾”过程的工作量大、时间长,会议代表对大宗贸易评估过程的透明性和时效性进行了研讨,并建议对附录2物种大宗贸易回顾的运作方式进行修改。
蒋志刚常务副主任全程参加了本次会议,并针对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履约能力状况,就附录2物种大宗贸易回顾的运作方式和决议草案发表了意见。